温馨提示
各申请人员:
北京市海淀区2021年春季第二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7月21日(周三)至2021年7月23日(周五)共3天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为了确保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请通过认定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间:
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四层综合窗口
三、领取凭证:
1.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本人的毕业证书(非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原件(注:如申请人是通过海淀通APP申办的,窗口不提供邮寄方式,请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的受理凭证去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四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
2.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原件(如申请人是通过海淀通APP申办的,之前在申请时选择了邮寄方式,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接收,没有选择邮寄方式的,需带上身份证和受理凭证去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四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
3.补办换发人员: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四、领取材料内容
1、通过认定人员领取以下材料:
(1)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须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一旦丢失,无法补办);
(2)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
2、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领取补办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原申请表一份和补办换发申请表(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内)一份。
五、咨询电话:52807893(领证咨询)68980166(政策咨询)
注:
1.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书(非学位证书)后再去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四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如申请人本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受理通知书代领。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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