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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委机关党委党员先行,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时间:2020-05-21 09:34 海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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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好党员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5月19日,海淀教育两委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党员我先行”党员承诺签字活动。
区委教工委书记尹丽君、区委教工委副书记李航、区教育工会主席刘文英、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赵红霞等领导,机关党委各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参加了活动。
大家观看了工宣团少支部以垃圾分类为主题,自编自导自演的短视频作品。党员代表宣读了垃圾分类承诺书,并纷纷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做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家庭、社区、教育系统落细落小落实。
李航副书记在签字仪式上讲话。他转达了海淀区委对教委在疫情防控期间所做工作的积极肯定和清河社区对教工委积极值守的感谢信,强调了垃圾分类的意义,要求机关带头,党员先行,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树立起“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为提高垃圾分类的意识,普及垃圾分类的常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继续当好表率。 
领导为各支部发放了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和垃圾袋,并和党员代表一起参与了垃圾分类互动活动。
活动要求,机关党员要走在前,做垃圾分类先行者,带动教育系统各学校和广大师生提高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倡导垃圾减量化的生活方式。同时,要积极回所在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带动社区居民形成垃圾分类新时尚。

区委教工委、区教委机关党员宣传、践行、推动垃圾分类承诺书

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是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城市公共文明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好党员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将垃圾分类这一“新时尚”落细落小落实,作为教工委教委机关党员,我们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海淀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
二、积极践行绿色生活理念,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减少垃圾产量的好习惯。
三、在机关、学校、家庭以及公共场所等各类区域严格遵守生活垃圾的分类要求,自觉做垃圾分类的示范员。
四、自觉按照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走在前,作表率,推动全系统教职员工提高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意识,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垃圾分类行动,推动各单位规范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五、积极到所联系社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勇担垃圾分类宣传员、监督员、志愿者的职责,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到日常生活垃圾分类行动中来,推动形成垃圾分类社会共治格局,共同营造和谐美丽幸福家园。
六、关注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建议,发现身边不按规范分类现象及时制止,耐心宣传正确方式,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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