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将每年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旨在顺应社会对防灾减灾的关注,提醒国民铭记2008年汶川地震的教训,重视灾害防范,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今年5月12日是第17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12日至18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身边灾害隐患”。
防灾减灾标志名称为携手同心,守护生命。
标志以彩虹、伞、人为核心元素:彩虹象征雨过天晴的希望与美好未来; 伞代表保护与守护,寓意灾害来临时的安全屏障;两人相握构成“众”字,体现“众志成城、 共担责任”的理念,强调全民参与的重要性。整个设计传递出“以人为本、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宗旨。
不了解水性,对自己的体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确估计,进入水中便可能导致溺水。
即使是习水性的人,未做充分准备活动,下水后突然遭受冷水的刺激,或者游泳的时间过长,体内的二氧化碳丧失过多等原因也会在水下出现四肢痉挛、抽搐,导致失去自主能力而下沉。
安全意识淡薄,在非开放的水域游泳,四肢可能会被水底的水草缠绕而导致下沉,或者陷入泥沙而失去控制能力。
在水中互相嬉戏、打闹,发生意外后又惊慌失措,导致溺水。
不同年龄段儿童溺水发生的高危地点不同:
4岁以下儿童的溺水高发地点主要为家中蓄水容器,如水缸,浴盆等。
安全意识淡薄,在非开放的水域游泳,四肢可能会被水底的水草缠绕而导致下沉,或者陷入泥沙而失去控制能力。
在水中互相嬉戏、打闹,发生意外后又惊慌失措,导致溺水。
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
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