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目前北京市关于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初中毕业生可通过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批次选择进入职技类院校学习。为了帮助有意愿报考职技类院校的考生能够科学合理地选择喜欢的学校和专业,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中招办结合《2024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简章》,联系相关学校提供了专业介绍、咨询电话、对接院校及就业方向等信息,并按照五年制高职、3+2中高职衔接,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等专业分类进行了汇编,仅供家长填报志愿时参考,具体请以《2024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简章》为准。
为了帮助有意愿填报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学校的考生能结合自己喜欢的专业、科学合理地填报志愿,海淀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中招办结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工作的通知》的内容,联系相关学校提供了专业介绍、咨询电话、对接院校及就业方向等信息,仅供家长填报志愿时参考。具体信息请以《2024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什么是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
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是指部分职业院校,选择对接产业发展的优势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阶段基础文化课学习后,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专业教育(其中本科教育通过专升本转段录取)的人才培养方式。是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适应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探索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新路径。
什么是五年制高职?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形式。这种教学形式,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适应了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什么是“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
“3+2”试验项目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等职业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在办学项目就读的学生,前三年纳入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学生完成三年中职课程,可发中职毕业证书。后两年纳入高等职业学院学籍管理,毕业时获得高职(大专)毕业证。
贯通培养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先于贯通培养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被贯通培养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校额到校和统一招生)招生方式录取。
贯通培养统一招生录取是按照招生学校各类贯通培养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其它四科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四项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1)高本贯通项目的学生,中职阶段和高职阶段注册为所在高职院校学籍,本科阶段注册为合作本科高校学籍。
(2)中本贯通项目的学生,中职阶段注册为所在中职学校的学籍,高职阶段和本科阶段注册为合作本科高校学籍。
(3)贯通培养各项目的学生,在中职阶段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高职阶段和本科阶段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费收取和学生资助相关事宜在不同教育阶段分别按照各阶段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依据学生个人意愿,允许学生在完成中职或高职教育后选择毕业退出本项目,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相应学段毕业证书,毕业后学生不再具有贯通培养资格。
(1)贯通培养学生在完成上一阶段学业后,经考核达到转段升学条件者,可升入下一阶段学习。
(2)从中职到高职的转段升学工作按照各院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从高职到本科的转段升学工作纳入“专升本”范畴,按照市教委当年印发的贯通培养专升本转段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未能通过转段升学的学生,符合留级条件的,可选择留级到本学校下一届开设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班级学习,如该校下一届未开设相同或相近专业,应从当前所在学校毕业;学生留级一次后若仍未达到转段升学条件,应从当前所在学校毕业。对不符合留级条件的学生,由当前所在学校按照学生当前所在学段的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学生在校期间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转学,将视为自愿放弃贯通培养资格;如因个人原因提出休学,按照相应学段学籍管理规定,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可转入该校贯通培养下一届开设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若该校下一届不再承担贯通培养任务,则不再为学生保留贯通培养资格。
(5)学生在校期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且品德优秀者,经所在学校申请和市教委批准,可免试转段升学。
2024年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安排在5月进行,各五年制高职、“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组织开展专业能力测试进行录取。各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被录取的学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五年制高职、“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是按照各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如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计入录取总分的其它四科文化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四项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对所录学生前三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不接收转学生;四至五年级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中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五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可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学生学籍管理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毕业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五年制高职学生入学后,一至三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四至五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学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执行。
主办: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