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为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管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市教委《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制办法》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现对我区补制《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我区《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补制受理范围为原所持证书发证机关为海淀区教育委员会。非此范围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补制,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二、关于补制《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遗失提出补制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的补制。
(二)补制《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所需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两份(样表需下载)(见附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人事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的证明(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样表需下载,须为打印件)
注:1.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教育部新版)只有1页)。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样表需下载)一份。
2.持证人可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 (网址:http://www.bjtcc.org.cn )查询各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制换发时间与同年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时间一致。
受理时间: 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非工作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三)咨询电话:010-68980166
(四)申请人现场办理业务时,要严格遵守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填表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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