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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海淀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7-29 14:43 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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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海淀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通过本委官方网站海淀教育网www.hdavec.org可查询或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联系电话:010-88487306。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自2008年5月1日起,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设立了一个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建立了信息公开查询场所。截至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09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法规文件类信息 6条, 占总体比例的23%;规划计划类信息3 条,占总体比例的11.6%;业务动态类 信息17 条,占总体比例的65.4%。

(二)公开形式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几项工作。主要有:1.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www.bjhd.gov.cn;2.通过海淀教育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www.hdavec.org;3.通过区教委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查询时间为每周一、周三、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联系电话010-88487306;4.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地方公开政府信息。

本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印制服务指南、便民手册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均为当面申请。

(二)答复情况

本委在规定时限内,对3件依申请进行了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有一名。

(二)收支情况

2009年,本委没有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印等成本费,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本委共接受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为电话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无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政府信息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与不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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