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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21 09:09 海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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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政策依据为《关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两补”等政策的通知》(京财教育〔2017〕140号)。“两补”政策依据为《关于调整基础教育学校生活补助标准等政策的通知》(京教财〔2017〕18号)以下简称《通知》。

“三免”政策资助:

对具有本市学籍的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义务教育借读费。

“两补”助学补助:

具有本市学籍,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生及户籍在山区的学生,按照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给予助学补助。

“两补”寄宿生活补助:

小学每人300元、初中及以上每人每月360元,每年按10月计发,同时免收住宿费。

补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市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寄宿学生、残疾寄宿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工读学校寄宿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寄宿生。

2019年市教委《关于扩大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京教函〔2019〕456号)又增加了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月150元、初中每人每月18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

补助对象包括:具有本市学籍的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免”政策无需申请,符合“两补”政策的,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复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报区教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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