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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电影学院演员交流培训中心等2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的公告

时间:2022-04-02 17:55 海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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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北京电影学院演员交流培训中心、北京电影学院影视艺术培训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上述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现予公告。办学许可证废止后,民办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 

现将本区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的民办学校详细信息公告如下,请有关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

许可证号

1

北京电影学院演员交流

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F92003

2

北京电影学院影视艺术

培训学校

培训机构

F93015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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