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即将离开海淀教育网,去往:
继续
取消

年的来历

时间:2023-01-11 17:14 海淀教育
【字体: 打印本页

年岁的概念,来自上古历法,古籍载:“天皇氏始制干支之名,以定岁之所在”。上古干支历法的制定为节日产生提供了前提条件,原始信仰与祭祀文化是年节形成的重要因素。古代民间最初的岁首指的是干支历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即太阳到达黄经315°时为立春节点,立春是由黄道推算出来的节点,是天象规律。“春”在古代很受人们重视,如有“双春”之年视为大吉的之年。新春伊始,万象更新,意味着新的一年、新的一个轮回已开启。在历史发展演变中,由于朝代更迭、历法变动,新年在日期上亦有变动,历代的新年,设定日期并不一致。

中国是个古老的多民族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不同的民族都曾经根据自己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确定过自己的元旦,即改为“正朔”,改岁首的时间。天皇氏时代以寅月(摄提格)为正月,立春为岁首;夏代都以孟春正月一日为元,即使用夏历;商代使用殷历,殷历建丑,以农历十二月初一为岁首;周代使用周历,周历建成子,以农历十一月初一为岁首;秦代使用秦历,秦历建亥,以农历初一为岁首;西汉前期仍然使用秦历,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104年)改用司马迁、落下闳创制的太初历,又重新使用建寅的夏历,以农历正月初一为岁首。以后除王莽和魏明帝一度改用建丑的殷历,唐武后和肃宗时改用建子的周历外,各朝代均使用夏历至清朝末年。

1912年,中华民国宣布改阳历1月1日为“新年”,但在民间推行遇阻,百姓仍以阴历正月初一为“过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天文史学家石云里介绍,1914年1月,时任内务部总长朱启钤为顺从民意,提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经袁世凯批准,就此奠定了阳历年首为元旦,阴历正月初一为‘春节’的并存格局。”

直至1914年为接轨西方历法才将“元旦”之名移到阳历1月1日,阴历正月初一改名为“春节”。在全球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的当前,春节已走出国门,成为中国重要的文化符号。“如同西方的圣诞节,春节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春节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重要载体,它蕴含着中华文化的智慧和结晶,凝聚着中华民族的生命追求和情感寄托,传承着中国人的家庭伦理和社会伦理观念。

来源:海淀区政府

手机扫一扫,移动端观看分享

转载请注明来源

附件下载

主办: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融媒体中心

京ICP备202200526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417号    

主办: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融媒体中心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417号 京ICP备20220052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