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选推荐(3月28日至4月5日)
教育系统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校级评选,由团组织推荐,党组织把关,严格推选,优中选优,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评。
2. 初审核查(4月6日—4月8日)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和初评,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初步确定20位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
3. 综合考评(4月11日—4月15日)
通过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现场展示、讲述教育故事等方式,专家评审小组及全区青年教师代表共同进行综合考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
4. 宣传表彰(4月18日—5月4日)
举行颁奖仪式,统一表彰,授予10名教师为海淀区教育系统“十佳青年教师标兵”荣誉称号,授予10名教师为海淀区教育系统“十佳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其余参评人选授予海淀区教育系统“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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