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保护弱者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学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姓名: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辩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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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宗明义,先针对几个关键词作出解释。
  首先,从现实发展与历史推进的角度来看,弱者,就是指在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资源占有量较少的个体。保护弱者,即让弱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并且,一个人可以在社会的不同层面同时分别扮演强者与弱者的身份。文盲可能拥有强壮的体魄,虽然在生理层面是强者,但依然属于文化层面的弱者;霍金先生虽然是文化层面的佼佼者,但因为罹患疾病,在生理层面无疑是一位需要他人照顾的弱者。这是我一定要特别强调的。
  其次,社会的进步,一定是物质文明从落后同贫到先进同富、精神文明从愚昧野蛮到科学道德、政治文明从独裁极权到平等民主、生态文明从粗暴到保护。
  下面,根据“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方面分别论证这一观点。
  第一,保护弱者是物质文明发达的体现。
  我们承认,人类最首要的目的就是求生。在原始社会那段物质文明极不发达的时代里,人类不得不残杀同胞手足,屠戮弱者群体,从而求得自身的生存。
  我们也看到,在三千年后的今天,人类有上千家社会福利机构,我们有低保基金、有法律援助、有义务教育、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各层次各方面的弱者。
  这说明了,只有当我们生存在一个物质文明发达,人类基本生存得到保障的社会中时,保护弱者这种行为才会出现。
  第二,保护弱者是精神文明发达的体现。
  当前史学界公认,夏商时期的社会风气是“崇拜强者、鄙夷弱者”。在这样的风气下,大量天生残疾的婴儿或病人被家人遗弃甚至杀害;而一千年后的西汉时期,精神文明得到很大发展,才有了汉武帝在全国倡导“仁爱和平”;时至三千年后今日,政府为南京大屠杀中的罹难国民举行全国公祭、法院将遗弃残疾子女的狠心父母判以重刑,这些对遇难弱者的同情与保护,对恃强凌弱者的谴责与惩罚,正是社会的精神文明不断进步的体现。
  第三,保护弱者是政治文明发达的体现。
  我们看到,中世纪时期,天主教廷使用残忍的刑罚迫害政治异见者;在三百年前,政治文明在经历革命后得到很大进步,但工人依然为资本家当牛做马,受到严重剥削;在一百年前,政治上历来被视为弱者的女性被第一次赋予平等投票的权力;而时至今日,在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引导下,我们拥有工会保护工人权利,我们有妇联保障妇女权利,有政协会议保障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权利。
  对政治弱者合法权利越来越多的保护,恰好是我们政治文明从封建到解放、从独裁到民主进步的体现。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得知,只有在一个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发达的社会中,才会出现保护弱者的行为。这正所谓,保护弱者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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