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 助力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

时间:2020-08-21 17:15 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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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初突发新冠疫情以来,市财政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问题为出发点,积极落实中央发布的各项积极财政政策措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符合本市情况的中小微企业帮扶政策,用好“加、减、乘、除”工作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用好“加”法:适度提高政策补贴,助力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一)出台系列政策,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统筹安排近4亿元,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涵盖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乡村民宿等旅游业态扶持,旅游融资担保,京郊旅游保险,旅游会奖,旅游商品扶持等。二是统筹安排超过15亿元,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涵盖内容生产、国产影片放映补贴、实体书店扶持、会展活动筹备、惠民文化消费券发放、投贷奖政策、房租通政策等方方面面。三是统筹安排1亿余元,针对体育行业痛点难点,促进体育企业健康发展。四是安排实体书店扶持专项资金1亿元,减少疫情期间实体书店运营损失,上半年已有161家实体书店获得首批财政资金扶持。

  (二)加大稳企暖岗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

  一是失业保险费返还。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按企业规模、困难程度不同返还一定比例上年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疫情期间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困难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并降低中小微企业返还门槛。二是滞留湖北人员临时性岗位补贴。自3月起,按照在京参保滞留湖北人员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临时性岗位补贴至湖北解禁。三是对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实行精准支持。以训稳岗,对企业发放以训稳岗培训补贴和临时岗位补贴,政策将惠及全市6.26万家企业、约60万名参保职工。四是做好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工作。继续落实好鼓励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五是落实好失业补助金和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放宽申领条件,并推行“全程网办”申领模式,保障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二、用好“减”法:多项税费减免,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一)停征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中小微企业切实减轻负担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市财政局全面梳理了本市在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地方权限范围内,确定停征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即:自2020年2月份起,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停征污水处理费;2月5日起,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停征占道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包括锅炉检验费等8项收费);已预收的相应收费退还缴费人。停征的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覆盖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和餐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小微企业,直接降低企业成本负担。

  (二)减免社保医保缴费,中小微企业直接受益

  阶段性减免用人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征期限以及困难企业缓缴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三、用好“乘”法:用财政资金撬动市场资本,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提高政府采购市场份额,通过市场向中小微企业“让利”

  在本市原有的预算单位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二)“疫采贷”为疫情防控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工作,市财政局联合部分商业银行,为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企业提供“疫采贷”服务,“疫采贷”产品与银行现有贷款产品相比,贷款利率更低、受信额度更高、资信要求更加宽松、申请流程更加简化。所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疫情防控企业都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网“疫采贷”服务专区选择银行申请贷款服务。

  (三)优化融资担保服务,让政府“有形的手”推动市场“无形的手”

  市财政局以提供奖励等资金支持的形式,积极鼓励引导全市担保机构特别是政府性担保机构为普惠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进一步发挥其“分险、增信”功能、稳定器作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首都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上半年,已放款3625笔、157亿元,惠及2990家中小微企业。

  (四)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联动,加大对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

  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资金支持力度,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信贷支持,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对优惠贷款资金要专款专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保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

  四、用好“除”法:多方面简化办事程序,便利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简化票据申领程序,降低人员接触风险

  简化市属医院及其他单位申领财政票据的手续及流程,用票单位除首次申领财政票据外,可先通过电子邮箱、在线管理系统等提交申请,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可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现场手续。

  (二)灵活调整政府采购活动,减少疫情风险

  对于非紧急、非必须立即开展的采购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或延期;对于必须开展的采购活动,专家抽取工作应通过非现场网上办理,或依实际情况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三)“零接触”开展会计业务

  区财政局将通过网络报送、邮寄等方式实现代理记账机构资格申请及年度备案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变更备案事项全部采用一网通办;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实行网络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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