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经调查核实,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影视实验培训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上述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现予公告。办学许可证废止后,民办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 现将本区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的民办学校详细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类型 | 许可证号 |
1 | 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 影视实验培训学校 | 培训机构 | 1101087494005 |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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