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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16:06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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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请人:

北京市海淀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4月28日(周日)至2024年4月30日(周二)共3天发放教师资格证书。为了确保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请通过认定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 领取证书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四楼综合窗口

三、 领取凭证:

1、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本人的毕业证书(非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原件(注:如申请人是通过“便利淀”申办的,窗口不提供邮寄方式,请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的受理凭证去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四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2、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受理通知书原件(如申请人是通过“便利淀”申办的,之前在申请时选择了邮寄方式,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接收,没有选择邮寄方式的,需要带上身份证和受理凭证去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四楼综合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

3、补办换发人员: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四、 领取材料内容:

1、通过认定人员领取以下材料:

(1)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建议及时存放自己的人事档案中);

(2)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

2、补办换发人员领取材料:

(1)补发换发证书人员,领取补办后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办理时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人员,领取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办理时提交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份(建议及时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内)。

五、 咨询电话:52807893

注:

1、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书(非学位证书)后再去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四楼综合窗口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如申请人本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受理通知书代领。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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