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各相关学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6〕23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教育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以评促建,经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
现将《海淀区关于申报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校结合实际,紧紧以评促建的根本任务,积极参与市级科技示范校的评审工作,并总结典型经验。
附件:海淀区关于申报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方案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附件:
海淀区关于申报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
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6〕233号)的要求,海淀区教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市级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现代科技教育,进一步促进科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和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科学素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校的评审和认定工作,健全我区的科技工作机制,提高我区科技工作水平;加强学校科技建设,增强校园科技氛围;强化我区中小学生科技能力培养,提升其科技素养。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级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 滨
副 组 长:张少莉
执行组长:宋鸿莲
组 员:李国红 郭 昆 邹树兰 戴唯思
雷琛琛 刘 毅 袁 泉
海淀区市级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科技部,负责推进日常海淀区市级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
(二)工作职责
海淀区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负责本次市级科技示范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并负责召开相关培训会等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在美育和校外教育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本区市级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的协调、统筹、评审和实地考察等工作。
四、评审范围和评审方式
(一)评审范围(见附件1:参评学校名单)
1、北京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16所)
2、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校。(26所,其中包含16所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
3、海淀区科技教育示范校。(31所)
(二)评审方式
1、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直接认定为市级示范校。
2、非直接认定且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校和海淀区科技教育示范校具有参评市级示范校的资格,自愿申报参评市级示范校。
3、评价指标。(见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价表)
五、时间安排
2016年7月启动,2016年11月中下旬完成。
六、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6月-7月
1、区教委召开北京市科技教育示范校评审和认定工作培训暨启动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各相关学校成立市级科技教育示范校评审和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0月
1、2016年7月7日—9月5日,学校根据《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价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价表》)进行自评。在9月5日前,所有具备参评资格的学校向区工作小组邮箱提交电子版的《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价表》。
2、2016年9月12日前,参加本次市级示范校评审的学校将《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的电子版上报区工作小组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上报区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申报系统——学校提交资料模板》(附件4)(以下简称《资料模板》)的要求,在北京学生科技教育网(http://kjjy.bjedu.cn/,用户名及密码另行下发)上提交学校的申报材料。并把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所涉及的相关详细资料,以譬如“1-1-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命名文件夹的方式分别保存,并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上交到区工作小组办公室。原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应重新申报,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直接认定为市级示范校,但需要开展自评工作。
3、2016年9月13日—9月30日前,海淀区评审和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行政主管部门和科技教育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依据工作方案组织我区的评审工作。
①9月19日前,评审组根据北京市下达给我区的27所市级示范校名额,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评审,确定参加下一步综合评审的学校名单。
②9月30日前,评审组根据初评审结果,对部分入围综合评审的学校进行集中评审和下校考察,最后确定海淀区的27所市级示范校候选名单。
③9月30日前,入围的27所市级示范校候选学校向区工作小组邮箱上交本校的评审报告。
④ 10月30日前,区工作领导小组把27所候选学校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区级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候选学校的评审报告和海淀区评审工作总结。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6年11月
1、2016年11月,区教委为迎接市教委评审组对推荐申报学校的抽查开展培训。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我区上报的市级示范校随机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学校不予认定。
2、2016年11月中下旬,市教委将通过认定的市级科技教育示范校名单公示并授牌。原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同时废止。
七、工作要求
(一)市级示范校评审和认定工作是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自评,工作要细致有实效。
(二)各校应全部开展自评工作,通过自评,进一步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梳理工作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学校科技教育工作水平。
(三)申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要成立市级示范校申报工作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由主管领导牵头负责本校市级示范校的申报工作。
(四)各学校要根据市区教委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八、申报程序
(一)学校申报
1、启动培训。教委组织召开由相关学校科技工作主管校长和主任参加的市级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工作培训暨启动会。
2、自评申报。相关学校依据《评价表》(附件2)进行自评。
3、材料上报。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参加本次市级示范校评审的学校提交《申报表》(附件3),并按照《资料模板》(附件4)要求在网站平台上完成学校申报材料的提交。同时,把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所涉及的相关详细资料刻录成光盘并上报。
(二)区里推荐
1、材料审核。工作评审组对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综合评审的学校名单。
2、实地考察。工作评审组对参加综合评审的学校有选择地进行集中评审和下校考察。
3、推荐上报。确定市级示范校候选名单后,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三)市教委抽查
(四)学校上报材料时间和要求
1、9月5日前,市级和区级示范校学校开展自评,并上报电子版的《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价表》。
2、9月12日前,自评成绩在90分以上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申报市级科技示范校。申报的学校在网站平台上完成材料提交,并把提交材料中所涉及的详细资料分文件夹存放,刻成光盘上交。申报学校上报材料如下:
①《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价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
②《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
③《评价表》和《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申报系统——学校提交资料模板》中所涉及的详细资料。(刻录光盘3份)
以上材料均上交至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三楼科技部317室。纸质版需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至kjb317@sina.com。
3、9月30日前,候选学校参照《评价表》(附件2)和《资料模板》(附件4)准备材料,迎接区工作评审组的集中评审和下校考察。候选学校上报本校的评审报告。
4、11月,学校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迎接市教委评审组的随机抽查。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李国红 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 88487346、 13810209530
郭 昆 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82567306-829、18611701362
工作小组办公室: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三楼科技部317室
工作小组 邮 箱:kjb317@sina.com
附件:
1、参评学校名单(金鹏团、市级示范校、区级示范校)
2、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价表
3、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4、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评审和认定申报系统——学校提交资料模板
5、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区级汇总表
海淀区教委美育和校外教育科
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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