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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企事业单位提供托育……2025年北京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时间:2023-03-30 13:54 首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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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计划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占比不少于60%。一起先来看要点摘编↓↓

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要点摘编

工作目标

 到2025年本市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建成。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托位占比不少于60%。

■ 通过幼儿园开设托班、社区办园点转型等方式新增普惠托位不少于3万个。

■ 通过建设社区托育点、单位托育点和现有营利性托育机构转普惠机构等方式新增普惠托位不少于3.2万个。

■ 普惠托育服务实现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平原新城街道(乡镇)全覆盖,生态涵养区街道(乡镇)覆盖率不低于85%。

工作任务

■ 健全服务规范

——出台本市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善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和评估制度,引导托育机构规范化发展。

——制定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指标要点与评分细则,从机构管理、队伍建设、照护环境、安全保障、卫生保健、与家庭和社区合作、照护活动等方面加强托育机构质量评价,指导托育机构定期进行自我评估。

■ 丰富多元供给

——在充分满足3至6岁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

——支持中小学校为教职工举办托班,支持社区办园点转型提供托育服务。

——各区可通过新建、改扩建或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鼓励以适当方式将老旧小区中的国有闲置房屋和设施改造用于发展托育服务。

■ 加强综合监管

——对托育机构实施“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制度。

——加快托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优化办事流程,为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等提供便利。

——开发备案机构电子地图,向公众及时公开备案机构信息,引导有需要的家庭就近选择符合标准规范的托育机构。

——由各区组建兼职督导队伍,灵活开展对托育机构的走访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

■ 完善支持政策

——开展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托育服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支持政策。

——研究制定普惠托育机构收费政策,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

——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

——鼓励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不断丰富托育服务行业相关保险产品。

■ 加强队伍建设

——支持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实施“1+X”证书制度,鼓励院校学生和从业人员取得托育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将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职称评审。

——开展托育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贯通职前职后培养,到2025年,实现保育人员持育婴员、保育师等证书上岗率达到90%以上。

——市、区两级每年举办一定数量的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开发科学育儿线上课程和场景,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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