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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无小事 防范于未“燃” ——海淀教育两委机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时间:2023-11-02 13:54 海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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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3〕131号)精神,和《2023年北京市海淀区“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的有关要求,11月1日下午,海淀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机关召开大会,机关党委、办公室邀请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王维工程师,为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工委副书记吴谨、区纪委监委驻教工委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玉磊等领导与机关同志一同参加培训。

培训分为警示篇、防火篇、灭火篇、逃生篇和法律篇五个部分。作为公安部全国优秀法制员、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匠师、海淀区最美应急楷模,王维工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用生动的案例、易记的口诀和有趣的视频,为大家全面呈现了日常消防的要点、预防火灾的关键、应对火情的技术、确保安全的方式和法律责任的归属。

培训后,吴谨强调,消防安全无小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按照我区“消防宣传月”活动的总体部署,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持续提高消防安全宣传“覆盖率”、“抵达率”、“知晓率”。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认真践行消防要求,依法履行消防责任,做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的“明白人”, 营造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参与火灾防范的良好氛围,建设平安机关、和谐机关。

培训后,办公室主任范海就机关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动员:一是提高认识、启动自查,各科室对插线板等设备要及时检查、更换,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二是迎接检查、做好整改。在本次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中,已申请将机关纳入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联合检查范围,各科室要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消防安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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