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海淀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第二十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华星辉煌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7年3月-4月
地点:待定
五、参赛单位
海淀区各中学、小学
六、组队办法
(一)海淀区各中小学校独立组队
(二)海淀区各中小学校联合组队
1.本校同一组别队员人数不足11人的,可联系其他1所学校联合组队报名。所有参赛信息(报名信息,参赛服等)都要体现是联队。
2.在同组别里已经独立报名的学校不可以再联合组队。
3.联合组队的领队由相关两所学校推选。
4.联合组队与学校独立组队的成绩分别排名。
(三)海淀区各中小学校多校联合组队
经充分调研海淀区校园冰球运动开展情况,为使更多的在校冰球运动员参与赛事,经报请竞赛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此次赛事临时允许多校联合组队。多校联合组队由一所学校相关领导担任领队,负责赛事组织及比赛和往返途中安全工作。多校联合组队根据年龄划分到相应的组别进行比赛。集体成绩不参加排名,参加最佳运动员评选。
七、竞赛组别
1.初中组(7-9年级,2001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
2.甲 组(4-6年级,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
3.乙 组(1-3年级,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八、运动员资格
1.凡具备北京市海淀区中小学学籍的在读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比赛,参赛运动员信息以学籍卡为准 。
九、医务
1、组织者负责:在赛场救护和送到医院的救护车的费用。
2、各队负责本队的比赛期间及赛后各队人员的伤病费用和伤病保险。
十、队伍报名办法
1.每队参赛负责人及保障人员数最多4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最少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
2.运动员可以男女混合组队参加比赛。
3.每队队员报名人数最少为11人,其中队员10人,守门员1人;最多人数为22人,其中队员20人、守门员2人。
4.每位队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5.每队需确定1名队长和最多2名副队长,队长佩带“C”字母,副队长佩戴“A”字母。字母高8公分,与运动服颜色有鲜明的对比,佩戴在比赛服左前胸显著的位置。
6.每名运动员只能使用一个号码,比赛期间不能更改号码。
7.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15日。报名截止后名单不得更改。
8.比赛前一小时确定参赛人员名单。
十一、领队
领队由参赛学校共同选推选的人员担任,领队需填写领队任命。
十二、竞赛办法
1.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规则》等规则组织比赛。
2.组织者负责编排竞赛日程表
3.每场比赛分三局进行,每局10分钟停表计时,局间休息2分钟。
4.如果常规比赛时间内双方打成平局则直接进行射门比赛。
5.决定名次的办法:
比赛采用3分制,获胜的队积3分,负队积0分。常规时间内打平,每队各积1分。在射门比赛中的胜队再加1分,负队不加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每轮次成绩不带入下一轮次。
如遇两队球队积分相等时:
1.比赛双方胜者名次列前。
2.三支及以上球队积分相等时,则按照本轮次积分相等队伍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相等则按照本轮次积分相等队伍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总数决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按照本轮次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总数决定名次,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如仍相等则按照本轮次积分相等队伍间相互比赛的犯规时间多少决定名次,犯规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则按本轮次全部比赛的犯规总时间决定名次,犯规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7.当积分相等的多支队伍,已排除一支队伍,其余队伍排名重新按决定名次办法步骤依次执行。
十三、报到
参赛队比赛前一小时到达比赛场地,领队应在比赛前50分钟将填写完毕的队伍组成名单交给记录员。
十四、最佳运动员
每场比赛第三局结束前5分钟,球队教练员应把本场最佳运动员名单和号码交给场外裁判员。
十五、赛服、队员席
主队穿深色比赛服,客队穿浅色比赛服。主队队员席在面向记录台时右手侧,客队队员席在面向记录台时左手侧。
十六、比赛执行规则
比赛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2014-2018版本女子判罚标准执行:即不允许身体冲撞。
十七、奖励
1.各组别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
2.每场比赛设置每队各一名最佳运动员奖,由本队教练员推选。
3.联赛全部比赛结束后评选最佳前锋奖、最佳后卫奖和最佳守门员奖每组别各一名。
4.联赛全部比赛结束后每队评选出一名最佳拼搏奖。
十八、比赛服和护具
1.每个队的所有队员都应穿戴同样的比赛服、护袜和头盔(守门员可以戴跟队员不同颜色的头盔)。
2.比赛服上的基础颜色必须占80%以上,上衣背后应按规定有明显号码。
3.每个队要准备两种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
4.在比赛期间,队员的号码限制在1至99号。
5.每个运动员在各自运动服后背的上部印上自己的名字,名字用10公分高的黑体中文印刷。
6.运动员必须佩戴全护面罩,护颈,否则不允许参赛。(建议佩戴护齿)
十九、赛风赛纪
(一)赛前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证据确凿,立即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不得更换队员,按规则规定不得参赛。
(二)若在比赛中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经调查、取证、核实后,视确认、核实的时间及对比赛造成的影响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在比赛开始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并处罚该队停止参加本届联赛和取消该参赛学校下一届联赛的参赛资格。
2.在比赛结束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取消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纪念品,并给予通报。处罚该参赛学校停止参加下两届联赛。
3.凡在比赛中被认定违反运动员资格有关规定的参赛队给予通报批评。
4.参赛队的领队、教练、运动员、家长及队伍相关人员出现下列行为:任何理由罢赛、种族歧视,侮辱裁判员、侮辱工作人员、侮辱观众、打架或做不文明手势及动作;参赛者及其家属、球迷、教练以任何形式干扰裁判员临场执法或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将被视为违反赛风赛纪。组委会针对以上情况,根据《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进行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根据规则追加处罚的条款予以相应的追加处罚,同时通报参赛队所在学校。
二十、报名方式
(一)电子报名
各参赛学校于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10:00前将含以下文件发送至tyhjkj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表——含照片(报名表及照片要求见附件1);
2.球队队旗(球队LOGO 是ai文件格式);
3.学校校旗(ai文件格式);
4.球队合影。
(二)现场核验
各参赛学校于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8:30—11:00前带上以下材料到区教委体育和健康教育科(南508)核验:
1.校长签字、盖校公章的《报名表》(附上球员照片);
2.参赛队员的学籍卡原件。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玉合 电话:88487352
二十一、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二、裁判监督、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1.比赛监督:由海淀教委指定
2.裁判监督、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由海淀区教委、海淀区体育局、华熙国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冰球运动协会、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共同选派。由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
3.需要申诉的球队应以书面形式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二十三、竞赛指导委员会
竞赛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一名海淀区教委负责,竞赛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各队领队1人、裁判监督1人、医务监督1人组成。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本次比赛的竞赛工作。
二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五、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