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年海淀区优秀“四有”教师标兵
和优秀“四有”教师的决定

时间:2016-09-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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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淀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6年海淀区优秀“四有”教师标兵和优秀“四有”教师的决定
海教工发〔2016〕21号
  近年来,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广大教职工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职业荣誉感不断增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研究决定,对丁焕银等106名优秀“四有”教师标兵、杨大朋等1177名优秀“四有”教师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各位教师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教师潜心育人,争做“四有”教师。
  全区广大教职工要以优秀“四有”教师标兵和优秀“四有”教师为榜样,不忘初心、潜心育人,培育高尚情操,提升师德修养,以最大的热情投入教育事业中,为建设首都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海淀教育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海淀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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