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即将离开海淀教育网,去往:
继续
取消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02 00:00 美誉和校外教育
【字体: 打印本页

各学区管理中心、各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段):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 号)的文件精神及北京市对课后服务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海淀实际,为做好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本,积极回应家长和学生的需求,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的优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接送学生的困难,普遍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弹性离校制度,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为基本内容,以学校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重要补充,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商共治。积极统筹家长及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商共治的课后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协同育人体系。

  2.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等。

  3.坚持公益惠民。努力满足确有需要家庭的课后服务需求,为放学后接送学生困难的家庭提供课后服务,不断提高学校课后服务供给水平。

  4.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区域、学校资源条件、服务能力等实

  际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组织开展

  课后服务。

  二、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一)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课后服务内容可安排为:校内托管;辅导学生完成作业,指

  导学生做好预习、复习;课外阅读为主的自学;为学有困难的学

  生提供个别化课业辅导;为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针对性的

  文化课辅导和指导;组织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综合社会实践活

  动;组织学生开展艺术、科技、体育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社

  团活动;组织适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观摩活动,可举办学生故

  事会、演讲会、读书会,观看电影、戏剧表演、各类比赛等综合

  实践活动。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的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上新课或集体教学;坚决禁止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二)课后服务工作方式

  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引入具有一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满足中小学发展需求、服务

  供给能力强且入校人员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长的社会力量参与课

  后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关工委、志愿者团体、公益组织、家长

  委员会等方面的力量,联合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各学校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整

  体工作,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开学第一周做

  好调研及准备工作。

  2.各学校要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实施,及时面向学生家长进

  行需求调研,并积极满足确有托管服务需要的家庭,在学生和家

  长自愿的前提下,从开学第二周(9 月 10 日)开始启动实施,

  切实保证为放学后接送学生困难的家庭提供托管服务。学校课后

  服务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课后服务时间到 17:30。

  3.逐步提高课后服务工作质量。在满足托管服务基础上,各

  学校结合学校实际与学生和家长需求,最迟于 10 月 8 日开始,

  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课后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

  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课后

  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保障力度,将待北京市有关

  文件下发后,参照北京市文件精神,对本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予

  以经费保障,并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好的经验做法,将加大宣传

  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学区管理中心要充分发挥督促、统筹、协调作用,深入各

  校了解情况,发掘典型经验积极宣传,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指正,

  督促整改。

  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小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课后

  服务的研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区教科院、教师进修学校将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各类

  实践活动课程以及社团活动等给予指导,帮助建立、完善和优化

  机制,把课后服务工作融入学校的课程实施系统中,提升育人质

  量,同时进行各类课程、活动的备案和审核工作。

  (二)确保安全

  1.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托管期间学生在校

  安全工作,各学校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学

  校课后托管期间校园安全方案,进一步细化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规范托管期间学校工作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学校应定期对

  授课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并留档备查。

  2.强化巡查,做好疏导。上课期间学校应安排保安员加强对

  学校楼道,教室,活动室,卫生间以及拐角隐蔽场所的巡逻和视

  频监控巡检。安排女教职工巡视女卫生间。学校应做好放学期间

  门口的交通疏导工作,减少门口拥堵时间;培训机构车辆原则上

  不得进校,有必须进校园的应由学校书面同意。学校应加强车辆

  安全管理,防止校内发生交通事故。

  3.源头入手,加强管理。凡聘请的培训机构辅导人员均要提

  供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应到属地派出所进行入校人员身份核实,

  对于发现有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不得入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

  进校时,须向保安人员出示身份证件,

  进行登记,学校保安人员

  依据名录查验证件,没带身份证件或未在名录中的人员不得进入

  校园;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授课结束后,学校要组织其人员及时离

  校,不得在校内逗留。

  4.及时跟进,掌握动态。学校每月和培训机构负责人进行一

  次沟通,就其工作人员思想、工作进行交流,对工作态度消极,

  违反师德要求或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要及时更换,并将该人员

  信息和机构信息上报安全保卫科。

  经身份核实发现的问题以及托管过程中发生辅导人员侵害

  学生和学校权利的,各学校应立即将问题人员信息和其所在培训

  机构名称报送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5.明确责任,学校与培训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约定培训机

  构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教学过程的安

  全责任,培训机构应负责其所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各学

  校应严格执行校外集体活动备案制度,严禁授课时带领学生私自

  集体外出。

  6.各学区管理中心负责指导辖区内校园安全工作,对发现学

  校课后托管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学校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教

  委安全保卫科。各学校应将聘用的培训机构名称、资质证书、营

  业执照等以及入校人员的身份信息提前报所在学区管理中心安

  全负责人,各学区管理中心应建立相关数据信息库,每月报送安

  全保卫科。

  (三)做好情况统计和备案

  1.做好情况梳理和统计。为全面开展课后服务,请学校填写

  课后服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1),并于 9 月 7 日前(本周五)

  上报所在学区,由学区于 9 月 10 日中午前(下周一)按中小学

  分别报基教一科、基教二科。

  2.做好整体方案上报及备案。学校层面:各校要认真研究相

  关文件,进一步修改制定实施方案,并于 9 月 26 日前将电子版

  及加盖学校公章的课后服务校本化实施方案上交学区。

  学区层面:各学区管理中心审核学校课后服务校本化实施方

  案,汇总后分别向基教一科、基教二科上报审核、监督和指导情

  况。并于 9 月 29 日前将各校实施方案分别上交到基教一科、基

  教二科备案。

  3.做好合作校外教育机构备案。学校要严格审核校外教育机

  构的资质,与校外教育机构签订符合相关规定的服务合同或协

  议,也可自愿选择区教委审批通过的校外教育机构(机构名单见

  附件 2),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并将有关材料上交美育校外科备案。

  备案内容及要求如下:

  (1)与机构或个人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一份。

  (2)合作校外教育机构的资质证明(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3)课后服务所有外聘教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毕业

  证、教师证、身份证、职称证)

  (4)海淀区中小学课后服务与校外教育机构合作情况统计

  表一份(附件 3)。

  (5)合作校外教育机构派遣辅导教师情况统计表一份

  (附件 4)

  请学校将附件 3、4 填写完整,纸质版盖校章、领导签字,

  与清单内容一起于 9 月 29 日前交至美育校外科,电子版发至邮

  箱。

  4.为做好上述工作,现将各科室及部门联系人告知如下,以

  便学校沟通联系。

  基教一科张建军,88487338,hdjwjjyk@126.com 

  基教二科赵忠锋,88487312,jwjjek@126.com

  美育校外科朱继红,88487282, myxw406zhu@126.com

  体育健康科吴晓敏,88487352。

  财务科张颖,88487367。

  安全保卫科徐浩,88487287。

  教科院王宇航,62583121

  教师进修学校李辉,88487691。

  附件:1.课后服务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

  2.北京市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名单及海淀区教委审

  批通过的校外活动基地名单

  3. 海淀区中小学课后服务与校外教育机构合作情况

  统计表

  4.合作校外教育机构派遣辅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18 年 9 月 5 日

手机扫一扫,移动端观看分享

转载请注明来源

附件下载

主办: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融媒体中心

京ICP备202200526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417号    

主办:北京市海淀区教育融媒体中心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417号 京ICP备20220052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