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劳动教育是新时代党对教育的新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北京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作用,加快构建海淀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海淀区实际,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京海教组发[2022]1号)的工作要求,海淀区教委决定开展第一批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场所和实践基地建设,满足全区中小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构建体现新时代特征的海淀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体系。建立劳动教育协同实施机制,促进中小学校联合社会力量,共建共享稳定的劳动实践基地,共同开发与实施劳动教育课程,加快建设科技引领型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技及国防教育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技馆、博物馆、社会机构劳动实践场所、工农业科技园区、示范性工农业基地、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及土地、山林、草场等较大规模的综合实践基地,有法人资质并适合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基地需符合《北京市海淀区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失信事件等责任事故及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教职员工违法犯罪案件等。
三、申报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单位自评、自愿申报、现场汇报、实地考察、审议确定、公示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通过区属主要网站向社会发布评选通知。
(二)自评申报。申报基地对照《北京市海淀区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进行自评,自评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可向海淀区教委递交申报材料,参加区级评选。
(三)区内评选
1.资格认定。海淀区教委德育科联合海淀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等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海淀区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对申报基地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2.择优推荐。区教委组建评审小组,听取申报基地现场汇报并对申报基地进行实地资质审核和实地考察,本着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基地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提出拟推荐名单并报请区教委审批。
3.审核公示。海淀区教委对评审小组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查、验收,在区属主要新闻媒体、网站进行社会公示,根据审核公示的结果确定海淀区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
四、材料报送
申报基地需提交基地资质相关证明、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自评成绩表、申报书、申报报告、基地视频介绍等相关资料,所提交的资料必须客观真实。
(一)基地资质相关证明包括基地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劳动教育实践场地或仪器设备有关证明、主要师资人员专业资质、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性材料、获奖证书等。
(二)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自评成绩表要对照《北京市海淀区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的各项指标进行自评,自评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基地视频介绍以光盘形式上交,时长10分钟以内。申报书、申报报告、基地视频介绍主要从基础条件、课程建设、运行保障、队伍建设、特色优势等方面,介绍基地开展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的工作基础、有利条件和取得的成绩。
(三)材料提交
1.基地资质相关证明:上交复印件,A4纸复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2.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自评成绩表、申报书: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提交电子版。
3.申报报告:纸质版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七份加盖公章,提交电子版。
4.基地视频介绍:提交光盘,一式一份。
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自评成绩表、申报书、申报报告的电子版压缩包以“××基地申报海淀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携带U盘现场拷贝。
(四)提交时间
申报基地于2023年2月23日-24日,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海淀区教委德育科(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南508室)。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申报基地要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过时视同放弃参与此次评选。
(五)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基地给予取消评选资格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五、现场汇报
(一)时间安排:2023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汇报地点:海淀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三)汇报要求
1.汇报人:基地法人或主管劳动教育实践的主要负责人。
2.汇报内容:围绕《北京市海淀区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的各项指标,汇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基础、有利条件和取得的成绩。
3.汇报形式:PPT汇报。为防止出现不能正常播放等问题,请选用主流播放软件均能播放的课件或视频。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4.汇报时间:PPT汇报10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严格控制汇报时间,不得超时。
5.汇报人按照汇报安排(另行通知)在指定时间到会场进行汇报,未按时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选。
六、实地考察
(一)考察时间:2023年3月,评审组提前与基地负责人联系,确定考察时间。
(二)考察地点:申报基地
(三)考察内容
评审组围绕《北京市海淀区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的相关指标,进行实地资质审核和实地考察,申报基地准备近五年相关工作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工作规划。在海淀区教委的指导下,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用好支持政策,有序开展海淀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为海淀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做出贡献。
(二)加强过程管理。海淀区教委加强对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监督管理,强化质量监测,每年对基地的督导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基地开展劳动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实践基地要结合新时代劳动教育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梳理任务清单,努力打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劳动实践新平台。
(三)推动成果转化。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要积极探索劳动实践新举措、新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成果,构建体现新时代特征的海淀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体系。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海淀区教委将建立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中心,成立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部门协同,统筹规划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组织建设。
(二)加强政策保障。海淀区教委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给予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实践基地的劳动教育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示范建设。海淀区教委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指导、论坛交流等方式,总结推广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全面提高劳动教育工作水平。
(四)加强宣传推广。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的成果和经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北京市海淀区第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2.第一批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
3.第一批海淀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报告(格式模板)
4.基地介绍视频光盘录制要求
海淀区教委德育科
2023年1月16日
联系人:渠忻宁 联系电话:88489560、1304122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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