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海淀区教委和中国教育学会签署协议,海淀区正式成为中国教育学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实验区。
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张东燕,海淀区教委主任陆云泉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海淀区教委副主任屠永永主持了仪式。
海淀区教科院院长、区教育学会秘书长吴颖惠,中国教育学会项目办副主任吴海波分别介绍了协议内容和实验区的有关工作。
据悉,实验区工作为期三年,双方将共同成立实验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并协同将实验区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在实验区工作推进期间,双方将——
☆ 共同开展针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准入条件的研究,在课程标准、教师资质等方面明确制订准入门槛标准,完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和审核制度;
☆ 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价标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专业(水平评价)标准的研制、修订及试点工作;
☆ 开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平台及其试点工作;
☆ 制定研究切实可行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实验方式付诸实施;
☆ 共同研究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课程开设、教材选用审核监管的长效机制;
☆ 共同开展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和工作人员系统专业的师资培训;
☆ 遴选一批符合海淀区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民办教育家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优秀教师;
☆ 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对现有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培养一批示范单位等。
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张东燕表示,双方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研究中都有较好的成果积累。此次实验区工作以实用性为导向,既要把学会好的研究成果、方法介绍给地方,帮助地方解决困难和问题,又要挖掘推广地方经验。她希望,双方密切配合,共同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一个既规范管理又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在全国推广。
海淀区教委主任陆云泉介绍了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总体情况,面对体量大、影响力大、治理难度大等特点,海淀区一直在加强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他认为,实验区工作对于规范海淀区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陆云泉表示,海淀区将在中国教育学会的政策、专家资源和资金支持下,加强政策研究,探索解决管理难题,积极做好实验区各项工作,让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真正成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