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您即将离开海淀教育网,去往:
继续
取消
北京市教委
|
海淀区政府
|
国务院信息
|
站群导航
无障碍
关怀版
入学政策
|
入学入口
概况
新闻
海教动态
短视频
校园新闻
教育要闻
直播
教育报
党建杂志
公开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机构职责
机构信息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服务
上幼儿园
上小学
上中学
职业教育
教师服务
行政审批
专题
站群导航
搜索
搜索
无障碍
关怀版
首页
概况
新闻
公开
服务
专题
站群导航
首页
概况
新闻
公开
服务
专题
站群导航
搜索
新闻
海教动态
短视频
校园新闻
教育要闻
直播
教育报
党建杂志
公开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机构职责
机构信息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服务
上幼儿园
上小学
上中学
职业教育
教师服务
行政审批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
>
通知公告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等3个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等3个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8-01-03 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培训课程指导标准
(义务教育语文学科
教学)》等3个文件的通知
教师厅〔201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规范和指导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分层、分类、分科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部组织研制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数学学科教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化学学科教学)》(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现将《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化学学科教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数学学科教学)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化学学科教学)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5日
手机扫一扫,移动端观看分享
转载请注明来源
附件下载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docx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数学学科教学).docx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化学学科教学).docx
热点排行
2026年下半年学生健康体检今起陆续开始,家长必看→→
好消息!海淀区14名校长获评北京市第四批中小学特级校长
暑期不停步,护航新学期!关工委近期育人活动一览~
原来科学课可以这么上!这一届的打开方式有点不一样
热点专题
2026年秋季开学
2026年秋季开学图片直播
2026放暑假
2026年端午节
2026高考信息站